媽媽手冊 - 第一次產前檢查就上手
一、產前檢查的目的:
減少懷孕期間生理和心理的不適,預防各種合併症的發生,增進孕婦及胎兒健康。
產前檢查的時間:
‧月經過期二週以上即應到醫院檢查確定是否已懷孕。.
‧第一次產前檢查宜在懷孕三個月以前。
‧懷孕28週以內每月檢查一次
‧懷孕28週以上至36週每半個月檢查一次
懷孕36週以上至生產前每星期檢查一次
二、一般檢查項目
(一)體重
測量體重上升情形。
增重太快可能有水腫,增重太多胎兒可能太大,增重太少可能胎兒生長遲滯。
懷孕體重之增加以12-15kg適當,二十週以後約每二週增加一公斤,若一週增加達一公斤則需注意。
(二)血壓
懷孕時血壓可能比懷孕前略低。
在懷孕二十週前,血壓高於140/90mmHg可能為慢性高血壓。在懷孕,血壓可能為妊娠高血壓,若併有蛋白尿或水腫時,則為子癎前症,嚴重時會引起全身厥攣成為子癎症,危及母體與胎兒的生命。
血壓偏高時應臥床休息,必要時需位院以藥物控制並適時生產。
(三)胎兒心跳
懷孕6-8週以上可由超音波看到心跳。
懷孕10-12週以上可由腹部聽到胎心音。
測不到胎心音可能因胎兒較預估週數小,位置較偏,胚胎未發育,或胎死腹中。
懷孕12週以上聽不到胎心音時,應做超音波檢查以確定診斷。
(四)子宮大小
量子宮底與恥骨聯合距離可估計胎兒大小。
懷疑胎兒太大或太小時,應做超音波檢查。
(五)胎位
檢查胎頭位置。
懷疑胎位不正時,需做超音波檢查。
(六)水腫
足部水腫較常見,若全身水腫(如軀幹、臉部),要考慮子癎前症。
(七)尿糖
尿糖經常較高可能有葡萄糖耐受性不良或糠尿病。
可作妊娠糖尿病篩檢或驗飯前及飯後血糖。
(八)尿蛋白
尿蛋白偏高可能腎功能不良。
若伴有高血壓則為子癎前症。
三、特殊檢查項目:
(一)地中海型貧血篩檢
懷孕早期紅血球小於80fi,可能為地中海型貧血或缺鐵性貧血,孕婦及其夫需做進一步檢查。若夫婦為同型地中海型貧血帶因者,則胎兒有1/4機率為重型地中海型貧血,需做進一步之胎兒檢查。
(二)母血唐氏症篩檢
1. 於妊娠16-18週抽取母血做唐氏症篩檢。
2. 依懷孕週數、年齡及體重算出懷有唐氏症胎兒的機率。
3. 屬於高危險的孕婦需要做超音波檢查,必要時做羊膜腔穿刺。
4. 可篩檢出60%之唐氏兒。
(三)羊膜腔穿刺檢查
1. 於妊娠16-18週施行
2. 可檢查胎兒染色體,診斷各種胎兒染色體異常,如唐氏症。
3. 大於34歲的孕婦,曾懷有染色體異常的胎兒,母血唐氏症篩檢高危險者,或父母親有染色體異常時,胎兒染色體異常機率較高,應做羊膜腔穿刺檢查。
4. 羊膜腔穿刺檢查,對胎兒本身並無傷害,只會稍微提高流產率(0.5%)。
(四)超音波胎兒篩檢:
1. 20~22週時,胎兒器官已發育完全且最清晰可見。
2. 檢查胎兒型態及器官是否正常。冋超音波掃瞄器由孕婦腹部表面檢查。
3. 檢查胎兒大小腦、脊椎、顏面、唇、心臟、胃、腎、膀胱、腹壁、四肢、性別、臍帶血管、胎盤位置及羊水量等。
4. 有嚴重異常的胎兒可考慮在24週前終止懷孕。
5. 懷疑染色體異常的胎兒可接受羊膜穿刺或臍帶血檢查。
6. 由胎頭之測量可以準確估計妊娠週數。
(五)妊娠糖尿篩檢:
1. 24-28週抽血檢查。
2. 約百分之一至三的孕婦有妊娠性糖尿病,若未發現可能造巨大胎 兒,甚至危及胎兒或母體。
3. 此篩檢可檢查是否有妊娠糖尿病的可能。
4. 在沒有禁食的情況下,吃50公克葡萄糖粉後一小時,測血中糖濃度,若大於140gm/%,則進一步做100公克耐糖試驗,確定診斷。
5. 確實有妊娠糖尿病的孕婦,需由營養師指導做飲食控制,若血糖仍偏高則需接受胰島素注射治療。
四、孕產婦營養諮詢
服務流程:醫師轉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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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價處費→ 每星期五上、下午至營養諮詢門診做營養諮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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門診護士約定時間安排於每星期一、三上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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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診單送營養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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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受營養諮詢服務項目:
接受營養諮詢服務項目:
一、孕期營養
二、妊娠糖尿病
三、各種特殊飲食指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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